滁州一車主剛買的新車顯示已開74公里 監管介入
家住安徽滁州的葛先生購買了心儀已久的新車后,興高采烈地去提車卻發現新車顯示已行駛74公里,開到半路,水溫故障燈突然亮起。葛先生找4S店討說法,4S店只是解釋國產新轎車交付時出廠公里數在100公里以內都屬于正常范圍。
提車發現
新車已經行駛了74公里
2019年7月,葛先生來到位于南京市雨花臺區經濟技術開發區的汽貿城購車。經過比選,葛先生最終看中了一款國產轎車,并與4S店簽訂了銷售合同。提車當天,4S店要求葛先生在新車交車確認單上簽字。確認單主要包括葛先生的購車發票、汽車合格證、使用手冊等實物明細,以及外觀檢車、內飾檢查的明細確認,但是并沒有所購車輛行駛公里數等情況。
檢查車況時,葛先生發現,該車的公里數顯示其已經行駛了74公里,與葛先生收到的該車PDI檢測委托任務書中顯示的出廠公里數18公里有很大的出入。對此,4S店表示,國產新轎車交付時出廠公里數在100公里以內都屬于正常范圍。
開到半路
水溫故障燈突然亮起
葛先生對這74公里也沒有多想,就高高興興地開車回家了。誰料,車開到半路,水溫故障燈突然亮起。還沒有開到家,這車就被4S店拖回廠里修理了,4S店還贈送葛先生一千元油卡作為補償。
但是這下葛先生發現不對勁了:為什么出廠公里數從18公里變為74公里,4S店賣給自己的到底是不是新車?基于這些疑慮,葛先生與4S店多次交涉,想要一個答案。4S店工作人員并未進行調查,一直認為74公里屬于正常范圍,不需要給任何說法。葛先生無奈之下,找到了雨花臺區市場監督管理局。
當雨花臺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的工作人員來到4S店,店員這才重視起來,開始調查葛先生的新車情況。4S店工作人員最終發現,葛先生購買的新車在交付前,因江寧4S店業務需要被調去江寧店室外車位進行展示,時間為一個月。在車輛拖運過程中,該車需要通電,將擋位掛到空擋才可以后輪著地行駛,因此產生了公里數。雖是符合國家規定可以正常銷售的商品車,但在銷售前應該調查以便告知消費者。
監管介入
4S店表示歉意,并送車主三千元油卡和補漆卡
雨花臺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提醒汽車銷售方,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》第八條規定,“消費者享有知悉其購買、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務的真實情況的權利。消費者有權根據商品或者服務的不同情況,要求經營者提供商品的價格、產地、生產者、用途、性能、規格、等級、主要成分、生產日期、有效期限、檢驗合格證明、使用方法說明書、售后服務,或者服務的內容、規格、費用等有關情況。”因此,4S店有義務將銷售車輛的真實情況告知消費者。
此外,相關工作人員提醒廣大消費者在新車交付時,不僅要全面檢查車況,還要核對車身銘牌、公里數,查看PDI檢測報告等數據,如果發現問題,未解決之前不要簽字確認。對于可能存在的疑惑,要留取證據便于事后維權。
最終,4S店對未將車輛出廠后拖運和展示情況告知葛先生表示了歉意,并贈送給葛先生三千元油卡和補漆卡。揚子晚報訊(記者 姜婧儀 通訊員 安婧)